為進一步推動所在區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 的發展趨勢, 標準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重點扶持資金的應用管理方法, 正確引導和激發區 內 建筑節能參加雙方的主動性, 依據《上海建筑節能規章》、《上海建筑節能 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 重點支持方法》(滬 住建標準聯 〔20 20 〕2號)和《黃浦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黃國家發改委〔2017〕37號)等指示精神,融合我區建筑節能 和綠色建筑 工作中具體情況, 區建管委、區發展改革委會與有關部門,修定了 《松江區 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重點支持方法 》。 現予下發,請閱簽。
松江區基本建設和管理委員會
松江區 發展趨勢和變革聯合會
2021年1月13日
松江區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重點支持方法
為進一步推動 所在區 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的發展趨勢,標準建 筑環保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重點扶持資金的應用管理方法,依據 《上海建筑節能規章》、 《上海建筑節能 和綠色建筑示范性 項目重點支持方法》(滬 住建標準聯 〔20 20 〕2號)和《黃浦區 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黃國家發改委〔2017〕37號) 等 相關要求,制訂本方法。
一、自有資金
本方法所涉及到的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重點扶持資金(下稱扶持資金)在 區 節能降耗項目資金中分配。
二、適用標準
扶持資金應用與管理方法理應遵循下列標準:
(一)有益于培養本 區 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
(二)有益于提升本 區 建筑電力能源利用率和綠色建筑 發展趨勢 ;
(三)有益于激發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參加雙方的 積極主動 性;
(四)有益于健全本 區 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體系管理。
三、適用范疇 (政府投資項目以外)
(一)綠色建筑示范項目。 得到二星級或三星級綠色建筑運作標志的定居建筑和公共建筑。建筑經營規模:二星級定居建筑的建筑總面積 1 萬平方以上 , 三星級定居建筑的建筑總面積 0.5 萬平方以上;二星級公共建筑 的建 筑總面積0.5萬平方以上 ,三 評星公共建筑 的建 筑總面積0. 2 萬平方以上。建筑規定:公共建筑 理應 執行建筑用能分項目計量檢定,且與本 區 黨政機關辦公室建筑和大中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系統服務平臺數據信息連接網絡。
(二)安裝集成式建筑示范項目。 依據《上海裝配式建筑建筑點評規范》,點評級別做到 AA或AAA的裝配線集成式定居建筑和公共建筑。 建筑經營規模:裝配式建筑建筑總面積 1 萬平方以上。建筑規定:裝配式建筑建筑單個預制構件率 或裝配率不低于示范項目申請辦理當初《上海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重點扶持資金審報指引》的相應要求 ,公共建筑 理應 執行建筑用能分項目計量檢定,且與本 區 黨政機關辦公室建筑和大中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系統服務平臺數據信息連接網絡。
( 三 ) 超低能耗建筑 示范項目。 依據《上海超低能耗建筑技術性技術規范》,做到有關技術標準的定居建筑和公共建筑。 建筑規定:合乎《上海超低能耗建筑技術性技術規范》和有關規范規定,公共建筑理應執行建筑用能分項目計量檢定,且與所在區黨政機關辦公室建筑和大中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系統服務平臺數據信息連接網絡。
(四)不僅有建筑節能更新改造示范項目。 開展建筑節能更新改造,并做到有關技術標準的定居建筑和公共建筑。 建筑經營規模:建筑總面積1萬平方以上。建筑規定:定居建筑理應適用《不僅有定居建筑節能更新改造技術規范》(DG/TJ08-2136)。公共建筑企業建筑總面積耗能降低15% 及以上 ( 按標準煤換算 ) ;選用環保節能調節、用能代管等建筑節能自主創新方式的房屋低碳環保環保節能項目,企業建筑總面積耗能降低 10%及以上。 公共建筑 理應 執行建筑用能分項目計量檢定,且與本 區 黨政機關辦公室建筑和大中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系統服務平臺數據信息連接網絡。
( 五 )可再生資源與建筑一體化示范項目 。 運用太陽能發電 光熱、光伏太陽能、 淺表層地熱能源等可再生資源與建筑一體化的定居建筑或公共建筑項目(法律規定務必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軟件的項目以外)。建筑經營規模:應用一種可再生資源的,居 住建筑 的 建筑總面積 3 萬平方以上;公共建筑 的 單個建筑總面積 1 萬平方以上。應用二種及以上可再生資源的,建筑總面積 1 萬平方以上 。 在其中公共建筑 理應 執行建筑用能分項目計量檢定,且與本 區 黨政機關辦公室建筑和大中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系統服務平臺數據信息連接網絡。
( 六 )BIM關鍵技術示范項目。 經機構審查并根據專家評審評定的施工工地 。 公共建筑 理應 執行建筑用能分項目計量檢定,且與本 區 黨政機關辦公室建筑和大中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系統服務平臺數據信息連接網絡。
(七)翠綠色施工工地示范項目。 經區建管委機構專家評審評定,得到區翠綠色施工工地示范項目頭銜的施工工地。
( 八 ) 我國、上海明確規定給與現行政策配套設施的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有關事宜及人民政府明確的其它主要用途 。
四、適用規范和方法
(一)合乎綠色建筑示范性的項目,二星級綠色建筑運作 標志項目每平米補助 50 元,三星級綠色建筑運作標志項目每平米補助 100 元。
(二)合乎安裝集成式建筑示范性的項目, AA級別每平米補助 60 元,AAA級別 每平米補助 100元。
(三)合乎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性的項目,每平米補助 300 元。
( 四 )合乎不僅有建筑節能更新改造示范性的項目,定居建筑每 平米獲益總面積補助 50元;公共建筑企業建筑總面積耗能降低20%及以上的,每平米獲益總面積補助 25 元;公共建筑企業建筑總面積耗能降低15%(含)至20%的,每平米獲益總面積補助 15 元 ;選用環保節能調節、用能代管等建筑節能自主創新方式的房屋低碳環保環保節能項目,企業建筑總面積耗能降低 10%及以上的,每平米獲益總面積補助 10 元 。
( 五 )合乎可再生資源與建筑一體化示范性的項目,選用太陽能發電光熱的,每平米獲益總面積補助 45 元; 選用光伏太陽能的,參考地市級《關于做好 < 上??稍偕Y源和新能源技術發展趨勢項目資金幫扶方法(2020版) > 的通告》(滬改辦標準〔2020〕7號)的補助標準,對項目 給與 1:1配對補助,每一年額度不超過 100 萬余元 ; 選用淺表層地熱資源的,每平米獲益總面積補助 55 元。
( 六 ) 合乎 BIM關鍵技術示范性 項目 , 專家評審級別達標的補助 5 萬余元;專家評審級別優良的補助 8 萬余元;專家評審級別出色的補助 10 萬余元。
(七)符 合翠綠色施工工地示范項目,總建筑總面積 10萬平方下列的,一次性補助 8 萬余元;總建筑總面積超過10萬平方的,一次性補助 10 萬余元。
( 八 ) 對得到市相關部門補助的綠色建筑、安裝集成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 不僅有建筑節能更新改造 、 可再生資源與建筑一體化 等 示范項目 的,按地市級補助額度,對項目 給與 1:1配對補助,總額度不超過 100 萬余元 (可用簡單化審查程序流程或可免于審查) 。 我國、上海明確規定給與現行政策配套設施的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有關事宜及人民政府 明確的其它主要用途,區財政局將給與適度適用。
(九)單獨一個示范項目大補助 100 萬余元, 不僅有建筑節能更新改造示范項目的補助資產 不能超過該項目總投資額的 30%。 我國及其上海明確規定區域內資產配套設施占比的項目以外。
(十)已從其他方式得到 區 級存量資金適用的項目,不可反復審報。同一項目 可 挑選本方法適用范疇中的一項 或多種給與補助 ,總額度不超過 100 萬余元 。
五、審報程序流程和項目審查
(一)合乎審報綠色建筑示范性的項目,理應在綠色建筑運作標志有效期限內,由小區業主或受授權委托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向區建管委提交申請。
(二)合乎審報安裝集成式建筑示范性的項目,理應在項目獲得施工圖文檔核查達標本書一年內,由小區業主向區建管委提交申請。項目竣工驗收后,由小區業主向區建管委明確提出驗收申請。
(三)合乎審報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性的項目,理應在項目獲得施工圖文檔核查達標本書一年內,由小區業主向區建管委提交申請。項目竣工驗收后,由小區業主向區建管委明確提出驗收申請。
(四)合乎審報不僅有建筑節能更新改造示范性的項目,理應在項目竣工驗收后一年內,由小區業主或受授權委托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向區建管委提交申請。
(五)合乎審報可再生資源與建筑一體化示范性的項目,理應在項目竣工驗收后一年內,由小區業主或受授權委托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向區建管委提交申請。
(六)合乎審報 BIM關鍵技術示范性 的項目 ,理應在項目獲得施工圖文檔核查達標本書一年內,由小區業主或受授權委托的法人單位向區建管委提交申請。項目竣工驗收后,由小區業主或受授權委托的法人單位向區建管委明確提出驗收申請。
(七)合乎審報翠綠色施工工地示范性的項目 ,理應在項目動工時,由總承包企業向區建管委明確提出申請書并遞交建立方案。區建管委對建立翠綠色施工工地示范性的項目開展監管,項目竣工驗收前三個月,由總承包企業向區建管委明確提出驗收申請。
(八)我國、上海明確規定給與現行政策配套設施的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有關事宜及人民政府明確的其它主要用途,由項目擔負企業向區建管委明確提出申請書并遞交有關原材料。
(九)扶持資金的申請辦理機構理應合乎個人信用穩定的主要標準,并進行有關的財務審計。個人信用穩定就是指申請辦理企業在當地公共性個人信用信息平臺網上無比較嚴重失信黑名單紀錄。
(十)區建管委對有關書面形式申請材料開展核實,并依據項目工作進展,機構權威專家或第三方平臺及有關部門對審報內容開展綜合性審查(包含當場審查)。權威專家及第三方組織審查花費在區節能降耗項目資金中稅前列支。
(十一)審查根據的審報項目由區建管委報區節能降耗辦公室,區節辦公室機構審批工作組,依據評定匯報開展審批。審核達標的項目,在區發展改革委網站上向社會發展公示公告,公示時間15天,情況屬實的,由區市財政局統一撥款。
六、附錄
(一)本方法由區建管委、區 發展改革委 承擔表述。
(二)本 方法 解釋權,應參考《上海建筑節能 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重點支持方法 》、《黃浦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行。
(三)本方法自2021年2月18日起實施,有效期限至2026年2月17日。原《區建管委、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松江區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重點支持方法>的通告》(黃建管〔2017〕126號)與此同時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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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黃浦區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專項扶持辦法》的通知
本文作者:京樂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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